关于在落实稳住经济政策措施中明确招标采购文件编制有关注意事项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发挥好公共资源交易助推经济社会稳定、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特殊优势,现就今后一段时间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是否可以面向中小企业;
2、是否可以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设、少设或不设与项目实际、合同履约无关的奖项、业绩要求;
3、是否允许投标企业在建筑业招标投标活动中组成联合体投标;
4、是否明确本地企业参与的联合体建筑业产值由本地企业统计上报;
5、是否采用装配式建筑;
6、是否科学、精准地编制招标控制价;
7、是否约定在工程建设项目中采用“评定分离”方法招标;
8、是否可以免收、减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或允许上述保证金采用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替代。
以上八个是否,请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认真研判,适合项目尽可能响应,并在招标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否则可能造成招标采购文件不予发布。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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